一、处 长(李 超)
主持处室全面工作。
二、副处长(吴慧明)
协助处长处理本处相关事务。主要分管组织党建、档案综合、统战关工委等工作。
三、副处长(宋 健)
协助处长处理本处相关事务。主要分管机构编制、岗位设置、工资和福利等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