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处、室:
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和院主要领导指示,请重新修订部门岗位职责(暂先厘定部门总体职责),并于3月16日(本周五)下午5:30前发送电子版(暂不需报送纸质版)至宋健协同信箱。有关修订要求如下:
1.职责覆盖全面;2.条理清晰明了;3.内容详实准确;4.表述凝练简洁。
组织人事处
2018年3月12日